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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二)》与专利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6-03-13 09:09:00

各有关单位:

    随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不断增长,出现了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和规范。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25日审议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权利要求解释、外观设计、间接侵权、抵触申请抗辩、标准实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赔偿数额、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适用等。在总体框架上,基本按照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行为样态、不侵权抗辩、侵权责任以及程序性事项进行排列。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学习《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二)》的相关内容。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缓解“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突出问题;强化权利要求的公示和划界作用,确保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强化民事程序对纠纷解决的优先和决定地位;合理厘清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防止专利权的无限扩张。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决定举办“《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二)》与专利诉讼证据运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级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相关研究人员;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法律事务部及研发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教研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6年4月22日

    会议时间:2016年4月23日—25日

    报到地点:北京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13日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22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茶歇等费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十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632806        传  真:010—68632806

    网  址:www.cnips.org        www.chinaippc.org.cn

    联系人:常莉萍

    五、会员制度

    凡加入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将享有下列服务:

    1.团体会员交纳8000元会费后,全年可免费参加研究会培训部举办的培训班20人次;研究会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研讨交流活动10人次。每次活动团体会员单位参加不限人数。

    2.免费获得全国核心期刊《知识产权》杂志(月刊)、《知识产权竞争动态》(每月两期)电子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通讯》(每月两期)电子刊。

    3.可被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专利信息师资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以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评选。

    特此通知。

作者:php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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