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家KTV被判停止侵权 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0-10-21 16:54:00
诉KTV侵著作权案音集协胜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KTV侵犯著作权案昨天有了结果,音集协胜诉。
昨天,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海淀区6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音集协代理人勾蒲亮接受电话采访时说,音集协在海淀区共起诉26家KTV,因客观原因撤诉5家,经法院调解15家,判决6家。至此,音集协在海淀区的诉讼案件审理完毕。
勾蒲亮表示,6家KTV的代理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均未表态。该判决15天生效,如果这6家KTV不上诉的话,就必须履行义务,交纳赔偿金。
勾蒲亮说,音集协始终只把诉讼当做推动收费工作的手段,而非目的。目前大多数KTV都主动与音集协联系,进行调解。
6家KTV判赔额一览
KTV名称 侵权曲目(首) 判赔金额(元)
今日良缘俱乐部 53 18万
九梦缘娱乐中心 50 9万
飞舞阳光娱乐中心 50 10万
流金岁月KTV 50 11万
圣金娱乐KTV 45 8万
和风楼 40 7.5万
事件回放
2008年10月17日,音集协向北京市一中院等7家法院起诉北京的100家拒付版权费的KTV。
2008年底,同一首歌等9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近百万元。
如今,全市1000多家KTV中,已支付版权费的KTV有2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