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案例分析 > 北京六家KTV被判停止侵权 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北京六家KTV被判停止侵权 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0-10-21 16:54:00

诉KTV侵著作权案音集协胜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KTV侵犯著作权案昨天有了结果,音集协胜诉。 

  昨天,记者从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海淀区6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音集协代理人勾蒲亮接受电话采访时说,音集协在海淀区共起诉26家KTV,因客观原因撤诉5家,经法院调解15家,判决6家。至此,音集协在海淀区的诉讼案件审理完毕。 

  勾蒲亮表示,6家KTV的代理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均未表态。该判决15天生效,如果这6家KTV不上诉的话,就必须履行义务,交纳赔偿金。 

  勾蒲亮说,音集协始终只把诉讼当做推动收费工作的手段,而非目的。目前大多数KTV都主动与音集协联系,进行调解。 

6家KTV判赔额一览 

  KTV名称     侵权曲目(首)  判赔金额(元) 

  今日良缘俱乐部    53        18万 

  九梦缘娱乐中心    50        9万 

  飞舞阳光娱乐中心   50        10万 

  流金岁月KTV    50        11万 

  圣金娱乐KTV    45        8万 

  和风楼        40        7.5万 

事件回放 

  2008年10月17日,音集协向北京市一中院等7家法院起诉北京的100家拒付版权费的KTV。 

  2008年底,同一首歌等9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近百万元。 

  如今,全市1000多家KTV中,已支付版权费的KTV有200多家 

作者:phpcms

版权所有/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海省青藏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浏览总次数:125170次 ICP备案号:青ICP备09000444号-5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创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971-6107091